共業和自然災害

亞歷山大·伯金博士和強納森·藍道的對話

藍道:如今很多人問,“共業能造成地震一樣的災難嗎,例如最近海地發生的那種大地震?”
要回答這個問題,通常的解釋是,這個星球上一切眾生的共業決定了該星球的一般特性及其構成這些特性的元素。這些因素各得其位,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物理規律就發揮作用。例如,熱力上升就產生各種運動,例 如大陸板塊的移動等等。地震就是這些運動的表現之一。從這個視角看,地震是我們這個星球形成至今以來不可避免的結果;它的形成是這個星球上生存過的芸芸眾生極其廣泛的共業的結果。您對此有何評論呢?

伯金博士:業力,或者更具體點說,正性或負性業力力(福;惡、罪)和業勢(土苯),不管是個體的還是集體的,都會熟化成為各種結果。其中的一個結果是主導性結果(增上果)。主 導性結果是我們對生於其中、涉入其中的環境或社會的體驗,以及它應對我們的方式,或者如像我們擁有的目標,以及發生在這些目標之上的一切。

就一群有情生眾的共業 – 其術語實際上是“共同業” – 的主導性結果而言,主要是指他們對環境或社會情況的共同體驗,或當這群有情生眾對此進行體驗時所發生的事。然而,我們還可以說,共 業的主導性結果還指那些為這群有情生眾體驗所發生的事而提供的條件環境或社會情況。

最後一句話並沒有暗示說,例如,這一群體的共業是他們進行體驗時對環境體驗的唯一因緣。他們所體驗的環境,例如宇宙或地區的構造,是無數其它因緣和條件的結果。就宇宙而言,它的獲得性因緣(能作因) – 即 我們由此獲得宇宙作為其因緣的繼承者,它又在其後繼者產生後就終止存在 – 就是大爆炸。我們可以將這種獲得性因緣分成那些很早前發生的如宇宙大爆炸、和例如不久前發生的作為地殼構造板塊移動造成的地震。但是,如 果環境中每時每刻發生的微小改變一旦產生,例如某一片樹葉從一棵樹上飄落,是物理規律的結果,宇宙同樣如此。不過,還有關于環境的人為性結果(士用果),例如作為人類行為結果的空氣污染。此外,在 某一特定時間的組成要素,例如宇宙在那一時刻產生的物質和能量是當時宇宙的同時性因緣(共生因)。

作為原因而促成了地球以及相關物理規律形成的共業指不僅此前、也指當前和將來生活在這個星球上的所有生物共有的業力。但是,既然地球是整個宇宙的一部分,而物理規律不僅適用于地球、還適用于整個宇宙,我 們就需要去觀照一種更宏大的共業 – 此前、當前和將來生活在這個宇宙中的所有生物共有的業力。畢竟,宇宙的物理本性就是如此,即便不是所有的、也有數量龐大的行星是由固體物質構成,在某種程度上是不穩定的,易 於發生地震。

既然我們現在在談論宇宙的形成,促成其形成以及促使數目龐大的生眾體驗此宇宙的共業,就一定在這個宇宙發生大爆炸之前由往生在這個宇宙中的一切有業(業力)眾生積累已就了。

但是,那些生活在地震區內的人們怎麼樣呢,例如上一周海地的人們?要理解這一點,記住下麵這幾點很重要:(1)這個星球上並非人人都經歷了這次大地震的災難性結果,(2)即 使在海地本土,也並非所有人在地震中遇難或受傷了。即便大地震造成了大範圍的劫難,也不是災區所有人都失去生命或受傷了。這表明那些受到嚴重傷害的人既積累了個體的、也積累了集體的業力,因 此在災難發生之時體驗了傷害,而那些相對而言沒受影響的人沒有積累類似的業力。
這並不是說那些遇難的人在某種程度上比逃脫劫難人的“更壞”。在我們的心識之流(念流)中,我們積累了大量的業力,既有正性的、也有負性的,決定哪種業力何時成熟的條件多種多樣。可能有人在大地震中“ 奇跡般地”逃生了,結果在次日、次年、次生的另一場劫難中殞命。正如莎士比亞所言,“成熟就是一切”。
那麼,我們能否在“廣泛的”共業 – 我們和這個星球上一切生眾共有的業,和相對而言的“狹隘的”共業 – 我們和其中某一部分生眾共有的業之間作出區分呢?

是的,我們能夠作出區分。有最廣泛的共業,它促成了宇宙的形成。將要在這個宇宙中生存的一切生眾共同擁有這種共業。在這一大背景下,還 有生活在地球上的這些生眾共同擁有的次一級共業。後者具體促成了地球的形成。在此背景下,還有經歷海地大地震更次一級的共業,這在某種意義上促成了此次大地震的發生。

儘管因為各自的業力(不共業),上述更次一級當中的每個人對地震的體驗並不相同;不過,我們仍然能夠找到對其中更小群體共業的進一步層級劃分。例如,有些人遇難了,另一些人倖存了下來。那 些遇難者有命喪于此次地震、而不是僅僅經歷此次地震的共業。在遇難者當中,可能有些人有著和其他一些人同死于一幢建築坍塌之下的共業。因此,當我們談起各自的業力時,它指體驗某種獨有的東西,而 不是和任何人都共用,例如一個人十五分鐘後因為頭頂某根橫樑斷落而被砸死。

現在,讓我從出世間的層面說一說吧。那些充分淨化了其業力、培養了堅定信念的生眾,能夠轉生到所謂“淨土”或“佛境”,例如阿彌陀佛之地。那裡,他們將發現不會有上述那樣的狂暴混亂。據 說,在這種淨土轉生的一切事物,例如穿過樹林的風聲,也在傳授佛法教義,從而使其生眾更加接近覺悟。我引用這些就是為了強調這一點,一個地方的特性和活在這一地方的生眾的思想品質之間相互關聯。
簡言之,那些心識仍然處在貪(貪婪)嗔(怨恨)癡(無明)三毒影響下的生眾發現,自己生活在各種形式的傷害之中;而那些在某種程度上脫離了上述有毒妄見的生眾,體驗這種傷害較少、甚至像在轉生於淨土那樣,完 全沒有遭受傷害的環境。

在轉生於像阿彌陀佛淨土的例子中,它之所以產生的獲得性因緣是阿彌陀佛在覺悟前積累的正性力量和祈願。這些祈願使得他所集積的正性力量之網能夠以化身的形式進行施教,有業力、特 別是有轉生在化身佛淨土接受這些教義的業力相伴的非聖僧,從化身佛那裡接受教導。此外,這些祈願將以報身形式教導那些有業力、特別是有轉生在報身佛淨土接受這些教義之業力的聖菩薩,從報身佛那裡接受教導。既 然早在成佛前作菩薩時阿彌陀佛已經做過這些祈願,他的淨土同樣可以被看做是他正性力量的覺悟之網的主導結果。

一切有情眾生的苦難是產生阿彌陀佛淨土的共時行為條件(俱能作緣),它激發阿彌陀佛產生慈悲,並在獲得覺悟前就做出上述祈願。共時行為條件是某事產生之前就存在的條件,它説明這種產生的生髮,但 它不會轉型成所生起之物。

對一個將轉生在阿彌陀佛淨土的人而言,他在往生此淨土前的生命階段所做的淨行修持,不能被看做是阿彌陀佛淨土產生的因緣。這是因為,早在這個人進行這些淨行修持之前,阿彌陀佛淨土就業已存在了。一 個人在往生此淨土前的生命階段所做的淨行修持,加上該生命階段所做的往生阿彌陀佛淨土的祈願,就像是他在無以計數的前世所集積的讓他能夠往生此淨土的正性力量之網的最後一絲網線。只 有在阿彌陀佛還仍然只是一名菩薩時,一切具有往生阿彌陀佛淨土業力的眾生在其生命階段對這種往生淨土的祈願能夠作為阿彌陀佛淨土產生的主導結果之因緣。但是,這只有在與阿彌陀佛成佛前所做的祈願相結合才能實現。這 些人知道還只是菩薩身份的阿彌陀佛,並祈願要往生在阿彌陀佛成佛後的淨土,只有在這種情況下,他們的祈願才能作為綜合的結果,熟化形成阿彌陀佛淨土。

我從某個佛教典籍中看到,地震和有情眾生中地球元素的不平衡有關系。這很有趣,但我不知道應該如何理解這種說法。您能幫幫我嗎?

我還不知道有這種說法,但是我想我們可以根據時輪金剛法對達摩(佛法)的展示來進行理解。根據這種展示,宇宙是無數的,每一個都經歷數劫的形成、數劫的延續、數劫的分解,以 及數劫的空劫。一個宇宙處在形成的劫階段時,另一個宇宙可能正處在分解的劫階段。因此,諸宇宙所經歷的迴圈並非必然是彼此同步的。

在宇宙存在間隙的空劫期間,每一個宇宙的五大元素就坍塌成空間粒子(虛空塵)。這種空間粒子讓人聯想到“黑洞”,當然二者並不是一回事。五大元素是空、風、火、水、土;或者,我還可以將五者視為空間、氣 或能量、熱、液體、和固體。具體而言,空間粒子形成一個宇宙中不再相結合的粗大元素粒子的痕跡。在這種情況下,此前坍塌的宇宙中的普通的物理規律在這些痕跡中不再發生效用。對於一個還沒有誕生的宇宙而言,其 空間粒子作為它後來形成的五大元素的粗大粒子的基礎而發揮其作用。

時輪金剛法還講到業力之風(las-kyi rlung,業風),指能攜帶業力力和個體發展趨勢的靈量。例如,在空劫末期,形成我們的宇宙的大爆炸之前,具有生在我們宇宙中的業力的有情眾生的共業之風影響了我們宇宙的空間粒子。這 些共業之風促成了該空間粒子隨著大爆炸而爆發,發展成具有個性特徵和物理規律的我們的宇宙。

在大爆炸時,那些具有生在我們宇宙中的業力的有情眾生,以及對我們宇宙的形成產生影響的他們的共業,將處在另一個宇宙之中。作為輪回中的眾生,他們身體的五大元素將失掉平衡。結果,他 們的共業之風將以這種方式影響到我們宇宙的空間粒子,使我們宇宙中由此發展形成的五種粗大元素同樣失去平衡。這樣,我們可以這樣解釋,具有生在我們宇宙中的業力的有情眾生的土元素的不平衡,促 成了這個星球上土元素的不平衡,結果導致了地震的發生。

時輪金剛教義解釋了共業和我們宇宙中的岩石行星不容易穩定和易於發生地震這一事實之間的關係。但是造成一群人一起經歷某一次地震的共業的例子會是什麼呢?這就是這些生眾現實之所為嗎,就 像常說的向僧人拋擲沙子的村夫後來葬身于沙塵暴?抑或是一種更微妙、更具有普遍性的事呢?

當然,這是一個很難回答的問題。一群生眾共同經歷一次特定的這個星球的土元素失衡需要他們全部參與某一特定行為,從而為此積累共業。這一行為要足以造成一個地區土元素失衡,這 是別人已經經歷過的、並業已遭到傷害的。例如,那種破壞性行為(不善行)可能是一群人一起致力於破壞環境、造成山體坍塌或泥石流這樣一種目標。或者這一群人在開礦過程中進行了爆破工作。

然而,需要記住,輪回中的眾生生活在無以計數的宇宙中和星球上。在某一特定的行星上經歷一次特定地震的生眾的共業,並非必然是他們一起在該星球上所做的共同的破壞性行為所積累的。他 們可能在過去的任何時間在別的星球上完成了該行為。我確信,因為貪婪和愚昧,輪回中的眾生已經無以計數次的破壞了無以計數的星球上的環境。但只有佛知道具體哪一個業行成熟成為哪一個業果。畢竟,羯 磨是最難以理解的主題,我們無法完全理解它的所有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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